? 天天狠天天透天干天天怕∴,性大毛片视频,亚洲av电影,av天堂

亚洲 a v无 码免 费 成 人 a v,性欧美videofree高清精品,新国产三级在线观看播放,少妇人妻偷人精品一区二区,天干天干天啪啪夜爽爽av

哈佛被告亞裔錄取歧視,美國教育第一大案開庭

2022/11/02
導讀
11.1
知識分子
The Intellectual

哈佛被告上美國最高法,能否終結亞裔錄取歧視?| 圖源:pexels.com

 導  讀

2022年10月31日,近幾十年來美國高等教育領域最重要的案件在美國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學生平等錄取聯(lián)盟狀告哈佛大學,稱其在招生中把種族作為錄取一個標準,特別導致亞裔申請人利益受損。最高法院裁決的結果,將會在2023年3月發(fā)布。
如此重要的案件因何起源?美國名校招生為什么會考慮種族因素?哈佛的勝算如何?如果哈佛敗訴,會對美國名校的招生規(guī)則有何改變,對亞裔學生的錄取有哪些影響?在關系到美國華裔和來自中國國際學生自身利益的這一事件上,作者帶來了詳盡深入的解讀。
撰文|陳航
責編|邸利會

●                   ●                    

哈佛錄取歧視案,說是美國教育界第一大案,一點不為過。因其直接關系著亞裔在美國的機會,權利和發(fā)展,也影響大陸學生進哈佛和其他美國名校的機會。


通過梳理案情脈絡,可以看到雙方在理念上的嚴重分歧,其中關涉到“平權” (Affirmative Action), 美國名校的選拔人才的標準,當前美國高等教育領導者奉為最高目標的 “多樣,平等,包含” (DEI)是否合理,以及美國的教育界和民眾的分歧等等。 


哈佛大學等一眾美國名校的錄取行為,是真正對亞裔的種族歧視,侵犯了亞裔的教育機會,還是亞裔太矯情,得寸進尺?



操盤手
這個為亞裔伸冤的,也就是哈佛訴訟案的發(fā)起人,并非亞裔,是個白人,名為愛德華·伯拉姆(Edward Blum),我們稱其老伯。


他是個政治保守派的法律活動家,致力于消滅因為人種和民族( race and ethnicity)導致的 “平權” (Affirmative Action)。他堅定認為,在投票,入學和就業(yè)方面,機會給予方,不能根據(jù)種族因素做決定。他認為,道理很簡單,人再有本事,也不能改變自己的種族,如果因此被剝奪錄取的機會,那就是不公平,是種族歧視。


從1990年代開始,三十年來,老伯把六個案子帶上了最高法庭,勝負各半。他是此次公平錄取聯(lián)盟狀告哈佛學院的操盤手。


2016年,他曾經(jīng)指導一個白人女生Fisher狀告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 (UT Austin)。理由是UT Austin在本科錄取中,將種族作為一個考量標準,使這個白人女生原告受到傷害。最后最高法院的7名大法官,以4:3的投票結果,判 UT Austin 無罪。[1] 這和狀告哈佛學院的理由,幾乎相同。這個著名的Fisher案子,作為先例,在此次哈佛案中,多次被引用。


老伯當然不會就此止步。他繼續(xù)深挖美國名校錄取中的AA行為,可能的受害者。


這一次,他創(chuàng)建了學生公平錄取聯(lián)盟(SFFA),組織起來,廣泛征集所有名校錄取中的因為種族原因而被拒絕的受害者。最后,鎖定了三所大學:哈佛大學,北卡教堂山分校,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哈佛是常青藤之首。另外兩所,也都是美國公立大學中最好的大學,號稱 “公立常青藤”。


老伯進一步為這三個大學,分別設立專門網(wǎng)站,名字就是哈佛不公平(harvardnotfair),北卡不公平等,[3] 專門讓受害者在此報名。而且承諾,這些受害者不花一分錢,也不需要出庭或者暴露身份,所以不用怕被報復。


2014年,SFFA代表被歧視的亞裔學生群體,狀告哈佛大學,然后狀告北卡教堂山分校。目前還沒有狀告威斯康星麥迪遜。


而老伯對亞裔學生們分文不取,歷時8年,不畏艱險,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如果勝訴,亞裔入學名校機會倍增;即便敗訴,以老伯個性,估計還會再戰(zhàn)。



大案,驚天動地
這是一個可能大規(guī)模改變美國名校錄取機制,結果可能有利亞裔的一個大案。原告SFFA從提交狀子的那天,就告知天下,一定要打到最高法院。在歷經(jīng)2019,2020年兩次敗訴后,SFFA終于繼續(xù)上訴到最高法庭。


至今為止,兩個被告大學已經(jīng)花了5100萬美元的律師費,請了最好的律師,最好的經(jīng)濟學家,證明自己的行為合理。哈佛大學2700萬美元,同天聽證的被告北卡教堂山分校2400萬美元。原告也已經(jīng)花了800萬的律師費。[7]


最高法院已經(jīng)收到了66封場外人士的書面支持信,有強烈支持原告的,更多是強烈支持被告。[3] 以往平均每個案子只會收到1封場外支持信。而這個案件支持信的數(shù)量,據(jù)說是美國歷史上第二多,來自美國幾乎所有大學,教育聯(lián)盟,大公司,二十多個州政府。


此外,針對哈佛的種族錄取政策,有將近80個民主黨議員,以及拜登的白宮,都簽名支持哈佛;80個共和黨議員反對哈佛。[8]


在2022年10月31日的最高法院庭審后,經(jīng)過最高法院的內(nèi)部審議,在2023年的3-6月間,最高法院會給出判決。


目前據(jù)業(yè)內(nèi)人士的判斷,極大概率最高法院會判哈佛敗訴,將降低或制止錄取中積極平權(AA)的行為。


美國最高法院由九名終身大法官組成,是美國的最高法律裁決機構。在最高法院,并沒有陪審團,九名大法官直接做最終的判決,一錘定音。敗訴方有天大的理由,也不再有上訴的機會。



要AA?
AA,英文為 Affirmative Action,有的翻譯成 “平權法案”,筆者覺得更恰當?shù)闹形姆g也許是 “積極公平權利行為 ”,就是給弱勢群體額外的支持,才能讓他們有同樣的機會。


AA 在美國是個很玄妙的理念,是一些人的 “夢想”,當然也是另外一些人的 “噩夢”。


眾所周知,美國的種族歧視曾經(jīng)非常嚴重,尤其是歧視黑人,比如黑人不能和白人進同樣的學校,不能和白人坐在一起吃飯。奧斯卡最佳電影“綠皮書”就描述了一個頂級的鋼琴家,但僅僅因為自己是黑人受到了巨大的歧視,在南方的很多州,他的地位甚至不如自己雇的白人司機。這部電影是根據(jù)真實事件改編的,發(fā)生在60年前的1962年。


到了六十年代,種族平等逐漸成為共識。1961年,美國總統(tǒng)肯尼迪發(fā)布行政命令,要求政府雇傭人員的時候,必須采取積極的措施, 確保申請人都能受到平等的待遇,不論他們的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出生地。


肯尼迪之所以要雇主采取積極主動的措施,是因為如果不特別給一些弱勢群體機會,比如少數(shù)民族,婦女,那么他們在就業(yè)中,就難以達到同樣的水平。沒有工作,他們最終還會停留在社會的底層。所以,AA在六十年代,對黑人的公平這一美國社會問題,有非常強的積極意義。


1966年,美國總統(tǒng)約翰遜在美國勞工局內(nèi)創(chuàng)立公平就業(yè)機會委員會,并且立法確定了美國所有的100人以上的私人雇主,或者是50人以上的拿政府合約的雇主,都要有AA計劃,每年上報自己公司中的少數(shù)民族和婦女的人數(shù)。[4] 直到如今,AA在美國公司運營中,都是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


到了1967年,種族平等成為共識,不能再因為膚色而剝奪人們的機會,平等機會法案通過。如果以膚色和種族為由,限制了住宅,就業(yè),入學的機會,都是非法[5] 。這是聯(lián)邦的法律,不管公辦和私人機構,都要遵守。



被針對的亞裔
AA的核心是積極行動,用外力幫助一些族裔,讓他們得到機會。平等法案的中心意思是不能因為種族而減分。


近50年來,在美國高等教育領域,AA一直是校長和錄取辦公室遵循的一個基本規(guī)范。為了讓少數(shù)民族的下一代得到 “公平” 的教育,美國的大多數(shù)大學,尤其是名校,都積極,甚至可以說不遺余力地努力幫助某些族裔的孩子入學,其中就包括有針對性的特定族裔招生,以及加 “種族” 分。


但這同樣產(chǎn)生了一個巨大的問題。


名校錄取,是零和游戲,必須競爭有限的床位。哈佛大學每年只有2000個床位,如果特別給黑人學生加分,拉丁族裔加分,讓他們得到更多的錄取,那么就必然要減少白人,亞裔的錄取機會。


下圖是來自普林斯頓大學兩位教授的著作《不再分離,也不平等》[5] 中的數(shù)據(jù)。



他們在書中說,有的藤校錄取時,在美國高考分數(shù)SAT的評估中,滿分1600分,會給黑人加310分,拉丁裔加130分,白人不變,而專門給亞裔減少140分。也就是說,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在錄取的時候,一個1100分的黑人申請人,會和1550分的亞裔、1410分的白人有“平等”的錄取機會,就像讓黑人踩高蹺和亞裔比個子高一樣。從亞裔的角度看,這當然是不公平,大大降低了被錄取的機會。


此外,在哈佛向法庭提供的文件中,有如下這樣一張圖 [7]。



在2000年到2018年期間,亞裔學生的平均SAT錄取分數(shù)是1534, 而錄取的黑人學生分數(shù),平均分是1424,整整低了110分,且四個族裔錄取分數(shù)的分布高低,和普林斯頓教授講的一樣。


其實美國的AA行為,給某些少數(shù)民族錄取加分,在各國的大學錄取中也都有。但這里的關鍵是,加分幅度要有限,不能直接加上將近一半的分數(shù),400分,搖身一變成600分,是不是太多了?


當然,給SAT加分只是哈佛AA錄取的一個手段。雖然美國大學錄取是全面評估,但是面對海量的申請人,招生辦內(nèi)部還是要給申請人打個分數(shù)的。因為此案,哈佛不得不向法院和外界公布了自己在招生過程中的一些內(nèi)部流程。除了SAT加分,哈佛招生辦會給每個申請人打個 “個性和課外分”(Personal rating),包括了學生的正直、助人、勇氣、善良、堅定、關愛、自信、領導力、成熟度、毅力。


這個分數(shù)是哈佛內(nèi)部招生官打的,不涉及標準化考試,所以非常主觀。上面 [7] 是幾年間哈佛對白人,亞裔,黑人,拉丁裔分別打的分數(shù),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規(guī)律:黑人最高,拉丁裔第二高,然后是白人,最低的分數(shù)是亞裔。每年的各個族裔比例差不多,難道每年的黑人申請人都比亞裔更勇敢和正直2.5倍?


雖然哈佛不承認,但是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來:這個決定錄取的 “個性分”,也人為給亞裔學生拉分,給黑人學生提分。


可哈佛非要堅持AA,非要多給一些族裔群體加分,甚至不惜花幾千萬美元和8年的麻煩,也要照顧非裔,拉丁裔子弟的錄取,卻懲罰了亞裔。他們這是圖個什么呢?



多樣性教旨

哈佛這些名校有一個偉大的目標:“多樣性” (Diversity)。美國名校的教育者堅定認為,多樣性的校園群體,能給學生的成長帶來巨大的好處。


如果校園學生群體來自不同的種族,文化,經(jīng)濟背景,性別(遠不止兩個),國家,那么學生們通過互相的碰撞和交流,能更加全面發(fā)展。


這就是被美國當前的頂級名校大學領導者們奉若神明的信條:多樣,平等,包容 (Diversity, Equity, Inclusion),簡稱DEI。


在美國所有的高等教育會議上,包括美國大學錄取顧問協(xié)會, 美國大學校長聯(lián)合會,國際學生事務協(xié)會(筆者擔任其中國專委會主席),都有專門的論壇,討論如何更好開展DEI。有的大學在DEI部門職位的招人廣告上就標注,申請者必須是少數(shù)民族。所以,美國的DEI部門負責人,一般都是黑人。我從來沒有見過白人,或者黃種人拿到這個就業(yè)機會的。


如果誰在美國的高等教育界公開反對DEI,那么此人就立刻會被行業(yè) “唾棄”。兩年前,一位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商學院的教授拒絕了一位白人學生要求給同班黑人同學們加上 “種族” 加分獎勵的請求。他回復說,絕無可能,如果只給黑人加分,那么如果是黑人和亞裔的混血,加一半嗎?還是不加?該教授的話傳出去,捅了馬蜂窩,馬上被上萬名憤怒的UCLA師生們游行聲討,教授也被學校停職。


美國不是沒人反對名校招生的AA,以前也不止一次上過高等法庭。但是,名校們的理由是,如果不在招生中給特別的族裔加分,言下之意就是特別照顧黑人,那么結果就會是,校園里的 “多樣性” 遭到破壞,可能就導致某些族裔太多了(可能指的是亞裔)。所以,美國的大學聲稱,給黑人特別的AA照顧的大學招生政策,是平等法案的一個特別例外,可以得到豁免。如果沒有AA,大學實在沒有其他任何辦法維護校園的多樣性。

多樣性,成了哈佛這些名校的神性(Divinity)魔障了。



何為全面評估錄取體系?

世界各國的大學的錄取體系,基本有兩個。


一是基于成績錄取體系 (Credential-based Admission),很多亞洲國家,還有德國,法國的大學,都用這個錄取標準。這對大陸的同學和家長很熟悉,高考分數(shù)就是個客觀標準,符合高考條件的同學,只要分數(shù)夠高,就一定能進入清華或者復旦,大學基本上只根據(jù)單一的客觀分數(shù)錄取,分數(shù)到了,大學即使不了解學生,甚至不喜歡這個學生,也不能拒絕該學生,否則就是破壞了這個體系的公平原則。中考也是如此。


而于此相對的是美國幾乎所有大學的錄取,尤其是名校,都采用所謂的全面評估(Holistic Review)錄取體系。這基本上是美國獨有的錄取方法論。


其特點是學校綜合評估學生,包括成績、標準考試分數(shù)、課外活動、文藝和體育活動、領導力等,多種因素綜合評估,擇優(yōu)錄用。錄取是否公平,并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


這個過程非常主觀,所以錄取是否平等和公平,是大學招生辦自己說了算。但是從一個方面,這也給了美國大學非常高的自由度,他們可以找到他們想要的學生。


招生官們想要什么樣的校園社區(qū),什么樣的新生構成呢?答案就是多樣化。


讓新生群體盡量多樣化,是美國名校招生官在“全面評估”中的一個首要目標。這就是為什么哈佛不遺余力要給黑人學生加分錄取,而亞裔學生,每年都在一個相對固定比例的原因。也就是,為了多樣性,可以局部犧牲亞裔學生的才能和機會。



正反交鋒
有了以上的背景知識就不難理解正方和反方的主要觀點。正方學生公平錄取聯(lián)盟SFFA的觀點和支持者認為 ——


種族配額的錄取政策( Race-based admission)從根本上影響了平等,是種族歧視,違法。
 美國的錄取率低的名校采用AA行為,過分照顧非洲裔,拉丁裔,形成對亞裔,白人的反向歧視。大學為了人為保證大學校園學生的多樣性,給少數(shù)族裔學生加分。簡單講,就是如果都按照分數(shù)和成就錄取,黑人和拉丁裔學生本來普遍競爭不過亞裔學生,卻搶走了亞裔名額,這不公平,且違法。
 亞裔學生的父母,其實也不都是科學家、工程師和教授的孩子,也有父母是餐館服務員,美容院按摩師,父母非法移民偷渡來美國的。對于這些亞裔來說,家庭的富裕程度和家長受教育程度,其實也和其他少數(shù)族裔差不多,但是他們僅僅因為種族,也是要收到亞裔懲罰分,這樣他們更沒有出頭之日,當然不公平。
 如果根據(jù)人種來作為判斷標準,那么亞裔學生和其他任何族裔的困境就是,不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自己的族裔,膚色,或者出生地,因此失去機會。對亞裔來講,如果哈佛敗訴了,那必定是一件好事。
 SFFA堅定地提出,不論在私立還是公立大學錄取,都不應該按照種族來配額,有意增加黑人學生的分數(shù),減少亞裔學生錄取的機會。

 正方這些觀點,得到了美國20個州政府和各亞裔組織的支持。


事實上,非常多華裔和印度裔都有在錄取中受歧視的情況。


2015年,有個名為 Vijay Chokal-Ingam 的印度裔的學生想進醫(yī)學院。而他的GPA只有3.5,在印度學生中成績并不突出,四處碰壁,沒有學校給他面試。為了獲得錄取,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黑人的名字,又把照片上的膚色加深,立刻得到了兩個醫(yī)學院的面試和錄取。之后他并沒有去讀,把這個經(jīng)歷寫成了書,向大眾揭露了美國大學錄取中以種族做錄取判斷的行為。


有人可能說,“標準” 的亞裔學生就只會死讀書,課外成就都不如其他族裔的學生。其實 ,研究數(shù)據(jù)表明,即使就在課外活動的評估方面,亞裔學生28分也高于白人學生25分,遠高于黑人16分和西班牙裔學生17分 。[7]


另外一面,反方的力量異常強大,美國高等教育界、大學管理者一邊倒支持哈佛。我們也展示下他們的觀點——


美國所有的高等教育管理者,幾乎都有一個堅定的信念:多樣化能帶來更好的教育環(huán)境,讓學生有更好的發(fā)展。

 教育者有責任讓少數(shù)民族和經(jīng)濟困難群體得到更好的教育。而這兩者往往有很大的重合度,也就是在非洲族裔,西班牙族裔中,一般也伴隨著貧窮,父母沒有受過大學教育。這些人是所謂的第一代大學生,所以要特別照顧。

 哈佛的辯護中的一個主要觀點是,錄取考量種族因素是一個平等法案的“特例”。因為如果不給這些族裔大量加分,那他們就沒有機會進入名校。所以,哈佛并非種族歧視,而只是為了達到種族平等,建立校園多樣性采取的唯一可能的解決方案。換句話說,哈佛知道,如果都按照成績、才能來錄取,可能亞裔學生的數(shù)目,會遠遠超過當前,自然那些才能稍遜的黑人學生,就競爭不過,進不了名校了。

 在這個陣營里有包括美國大學校長聯(lián)合會ACE等37個教育協(xié)會支持,包括美國大學招生顧問協(xié)會NACAC和和全國國際學生事務協(xié)會NAFSA,幾乎包括了美國高等教育領域的所有主流協(xié)會。



哈佛會敗訴么?

目前,專業(yè)人士普遍推斷最高法院大法官會判哈佛大學和北卡教堂山會敗訴。至于后續(xù)的對AA錄取限制的措施和結果,可能會有不同的程度,也許是有限使用,也許是禁止使用。


為什么以前兩次勝訴,而這次更可能敗訴呢?


主要因為本屆的九位大法官,非常保守。其中有三個都是川普任命的。除了有一位法官因為是哈佛的董事采取回避以外,其他的法官,大家的預測,都是反對哈佛錄取種族政策的。事實上,共和黨的80個議員,也一致反對哈佛錄取的AA行為。


可能大家聽說過,這一屆的大法官剛剛判定反墮胎,以及可持槍,且反墮胎的決定是在美國有個著名的最高法院判墮胎合法判例情況下,推翻了舊例。所以這次推倒以前舊例,不僅極有可能,而且符合他們保守的價值觀。川普在任時的司法部,就曾經(jīng)提出過對哈佛錄取AA不利的意見。


另外一個原因,是前年加州曾經(jīng)有過全民投票。有人想在加州大學體系實行錄取AA,人為減少亞裔學生的比例。當時在立案的時候,加州大學的29個董事,居然是29:0全票支持。顯然,這些大學的領導者們,要不就是追求平等的理想主義者,要不就是不敢單獨表達自己的意見。結果到了加州大選日,全民投票的結果,是以多數(shù)民眾否決而告終。


所以在加州的公立大學,比如UCB,UCLA,法律規(guī)定錄取不能考慮種族因素。這個投票結果反映了民意。美國有9個州有明確法律規(guī)定,大學錄取不能有AA行為。


這個哈佛要敗的預測結果,對美國高等教育界的絕大多數(shù)人來說,可以說是個噩耗。我9月在休斯頓參加的NACAC 美國大學招生顧問協(xié)會年會上,有至少5個會議講哈佛案子以及如果敗訴后學校的對策。到會的大學招生官們,聽到最壞的情況,是招生中不能再有AA種族考量的因素,有人甚至感到信念坍塌,當場淚流滿面。



對美國大學的影響

最高法院裁決的結果,會在2023年3月發(fā)布,且可能會立刻生效。如果是哈佛勝訴,那么錄取規(guī)則原樣不變。如果哈佛敗訴,則會直接影響2023年和以后美國名校的本科錄取。確定的一點是,只要哈佛不是全勝,名校的AA錄取制度,一定會有所改變,具體影響到什么程度,要看判決的結果而定。


因為這是一個原則性的大案,所以在本科,碩士,博士,醫(yī)學院,法學院的錄取評審原則,可能都不能再采用基于種族的評判條件。


目前在美國大學的招生行為中,有非常多的措施是為了專門增加少數(shù)族裔而采取的照顧政策,比如加分,特別招生,特別獎學金等。如果以后不能以種族來評判,那這些政策可能會被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美國的大學錄取評估,可能要經(jīng)過一個非??捶N族,到徹底不看種族的轉變。


美國大學普遍認為,此次判決可能會嚴重影響美國大學校園的多樣性。


如果哈佛錄取完全不考慮種族,是否會充滿亞裔呢?也不是的。其實,哈佛大學內(nèi)部,2013年就做過這樣的模型預測 [7]——


如果錄取按照純學術因素評估,亞裔會占43%, 黑人占0.67%;按純個人能力和課外成就,亞裔占26%,黑人占2.36%;如果按照種族評估,亞裔18%,黑人11%。當時的實際情況是亞裔18.66%,黑人10.46%。


可見,只有考慮種族因素,才能有效提高黑人學生比例,代價就是拉低了亞裔學生比例。如果完全不考慮種族因素,哈佛的亞裔學生比例,最多也就是可能像不考慮種族的加州理工亞裔學生的水平,在40%上下。看來哈佛是堅定地認為,40%的亞裔太多了,1%的黑人太少了。他們不能接受。



對亞裔和中國留學生的影響

如果判決哈佛敗訴,那么會直接增加亞裔學生進入名校的機會,顯然是好事。


目前美國的六大名校,哈佛,耶魯,普林斯頓,斯坦福,MIT,加州理工中,只有加州理工不采用AA的種族錄取因素,這所學校的亞裔學生高達40%。如果其他幾所名校也能從現(xiàn)在的20%左右上升一倍,那的確對亞裔是好事。


大多數(shù)亞裔家庭認為,美國的大學,尤其是頂尖的研究型大學是學術的殿堂,要以才能而不是膚色來取才。華裔更是一貫認為,以分數(shù)和才能來錄取才是公平的體現(xiàn)。


如果哈佛敗訴,會導致美國本土亞裔學生比例增加,很多人也許認為,國際的亞裔學生名額就會減少。其實不然。美國大學招收國際學生是單獨的名額,只和新生總數(shù)的比例有關。


不像本土學生,可以貸款,公立大學的學生還可以交低廉的州內(nèi)學費,國際學生通常支付學費全款,美國大學招收更多的國際學生,在很大程度是大學財務的需求,尤其是公立大校。比如UIUC,就曾經(jīng)因為怕國際學生的數(shù)目下降,而專門花了上千萬美元買保險。


而如果哈佛敗訴改變其學生的內(nèi)部評估體系,對亞裔學生能公平對待,這也會正面影響來自大陸申請人的評分,他們的個性閃光點更能得到體現(xiàn),而不是只被黃膚色所掩蓋。


這起案件最終審理的結果如何,無疑會引導美國高校族裔招生政策的走向,關系到亞裔和留學生是否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機會。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最終會如何裁決,讓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簡介:陳航為美國厚仁教育集團 CEO,美國國際學生事務協(xié)會 NAFSA 中國專委會主席,厚仁許倬云辦公室總監(jiān)。)


參考文獻

[1] 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https://www.adea.org/HolisticReview/Fisher-v-University-of-Texas.aspx#:~:text=On June 23%2C 2016%2C the,Clause of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2] Edward Blum (litigan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dward_Blum_(litigant)#cite_note-11

[3] http://harvardnotfair.org/ , uncnotfair.org , uwnotfair.org

[4] Affirmative Action , https://www.aaaed.org/aaaed/History_of_Affirmative_Action.asp

[5] Laws Enforced by EEOC https://www.eeoc.gov/statutes/laws-enforced-eeoc

[6] https://press.princeton.edu/books/hardcover/9780691141602/no-longer-separate-not-yet-equal

[7] A Discussion: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5Nui9zdvYI&t=1532s&ab_channel=TheFederalistSociety

[8] https://www.nytimes.com/2022/10/23/us/harvard-affirmative-action-litigation-cost.html Blunder in Affirmative Action Case May Cost Harvard $15 Million , The New York Times

[9] Top Corporations, Universities Ask Supreme Court to Uphold Affirmative Action in Harvard Case, The Harvard Crimson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2/8/4/affirmative-action-amicus-briefs/

[10] 最高法院案卷 No. 20-1199 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docketfiles/html/public/20-1199.html

[11] 案件時間線 https://www.vox.com/identities/2019/10/2/20894934/harvard-admissions-case-affirmative-action

[12] 普林斯頓大學教授著作:不再分離,仍不平等。https://press.princeton.edu/books/hardcover/9780691141602/no-longer-separate-not-yet-equal

[13] Top Corporations, Universities Ask Supreme Court to Uphold Affirmative Action in Harvard Case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2/8/4/affirmative-action-amicus-briefs/


制版編輯 | 姜絲鴨


參與討論
0 條評論
評論
暫無評論內(nèi)容